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包括了申请调解、受理调解以及实施调解等等。调解成功的,双方的矛盾得以解决,权益也很好地得到了维护,如果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的,才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劳动者应了解各种维权渠道,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无法维权。
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包括了申请调解、受理调解以及实施调解等等。调解成功的,双方的矛盾得以解决,权益也很好地得到了维护,如果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的,才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劳动者应了解各种维权渠道,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无法维权。
劳动纠纷处理的程序
劳动纠纷处理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注: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2、当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劳动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发生劳动纠纷,首先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协商不了的,可以采用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协商、调解不了的,可以走仲裁程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当事人如对仲裁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限为6个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需强调的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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