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与文职干部最大的区分就在于文职人员没有军籍,而文职干部拥有正式军籍。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管理与生活权益中,文职人员和文职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1、文职人员没有军籍,不属于现役军人;文职干部有军籍,属于现役军人。
2、文职人员没有干部身份,属于社会流动人才;文职干部属于国家干部身份。
3、文职人员相比文职干部来讲,工资、福利待遇要略微逊色一些。说白了,文职人员就是部队的雇工。文职人员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十四条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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