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折扣商品不退不换触犯法律么

2022-02-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折扣商品不退不换触犯法律。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打折的产品出售后不退换的,是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消费者是有退换商品权利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消费者如果买到打折商品,不管是否有质量问题,都同样享有三包服务。商家以“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为借口,拒绝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场明知该产品属于残次产品仍然进行销售,这就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请求消协调解或者到工商部门申诉;

3、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4、到法院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是什么?,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