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轻微骨折伤残鉴定几级

2023-10-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骨折后的伤残的认定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伤残等级标准,总共分为10个等级。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患者基本丧失了自理能力,主要依据医疗保障,最轻的为10级伤残,一般而言,骨折视为10级伤残,即在治愈后产生轻度功能障碍或者无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