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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9-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女方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财产离婚的怎么分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对其个人财产,法律的规定是在离婚后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外。

二、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并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的,认定房屋属于支付首付一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三、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分情况定。婚前一方全款支付在法律上属个人财产;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未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共同财产;一人付首付,婚后还贷,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有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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