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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存款怎么算的

2021-07-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一、关于合同纠纷法院冻结被告账户的问题

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财产,以保障判决的执行。其中就包括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账户,法院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银行账号,并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尤其是诉前的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原告不清楚对方财产或者银行存款,在申请保全后,法院应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查询对方财产状况,对被告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二、夫妻之间可以查对方银行记录吗

个人的储蓄存款情况和个人账户情况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即便是配偶要求查实的,实践中,为了保护持卡人的隐私,银行往往也会拒绝持卡人之外的任何人进行查询。不过在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下,查询另一方银行账户是获知对方财产状况的有效且可靠的途径,在这些情形下,夫妻一方有查询另一方银行账户的现实需要,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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