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利用中方合营者原有场地兴办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
3、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4、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5、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6、接从国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7、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二、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怎么分别土地使用权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店自己经营这种。按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就是,企业外购建筑物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应该以合理的方法把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但是如果难以合理分配,就全部计入固定资产;
2、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作为存货来核算。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单独做为无形资产,除非改变使用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些国有土地单独估价入账的特殊处理如固定资产;随同房产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在房产价值中,如固定资产。
但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评估。单独入帐记入无形资产,实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要求和房屋厂房连在一起的部分要记入固定资产,其余部分入无形资产。实际工作中一般单独记入无形资产按照50年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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