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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及生效要件有哪些

2024-01-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等。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 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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