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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易燃物品上高铁被拘留(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2024-05-2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佛山1月17日据佛山铁路警方通报,近日,一名男子携带11升汽油前往广东肇庆怀集站,在安检口被民警和安检员查获。该男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被佛山铁路公安处处罚。近日,怀集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安检口巡逻时,发现一名旅客吴某携带的行李中,有6瓶装在大矿泉水瓶中的不明液体。民警立即要求该乘客打开背包进行检查,瓶内液体呈绿色和黄色。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乘客携带的液体为汽油。民警立即将该乘客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对吴某携带的汽油进行了检测,吴某携带了11升汽油。据吴某交代,因为家里有急事,他原本打算开着摩托车从广州回桂林的家。因为路途遥远,中途加油不方便,他就用矿泉水瓶储存汽油备用在路上。然而,当他驾驶摩托车来到怀集时,摩托车发生故障,需要换乘高铁,于是他在行李中带了6瓶汽油,准备乘坐公交车直接进站。经调查取证,1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没收汽油11升的处罚。律说律答提示:如果旅客乘坐火车出行,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乘车,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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