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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为什么会抓业务员呢

2024-04-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非吸全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普通业务人员,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经侦抓业务员的标准

经侦抓业务员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涉案的情况来确定的,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任职情况等综合情况来认定的。决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分以下几种情况:1、公司跑路,业务员没有参与进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依法经营,经营过程中没有构成任何的违法行为,没有触犯刑法,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经营不善关门,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运营人员知道平台犯法,并卷款跑路的时候参与进去,并知法犯法,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非吸案为什么只抓几个人

有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非常多,因为这些人员全都参与并知道他们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但在有些案件当中,某些底层的业务员或是负责行政工作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并未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对于其他犯罪行为人来说帮助较少或者属于中立的帮助者,这种情况下非吸案主要逮捕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人,例如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其他大部分人员对于公司的犯罪活动并不知情,便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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