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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能不公开吗?

2022-03-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申请专利时可以不公开发明人。

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是一种署名权,因此作为一种署名权,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要求享有,也可以要求放弃。发明人或设计人如不希望在申请文件中公布其姓名,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在请求书发明人或设计人信息栏后勾选“不公布姓名”。经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均不公布发明人姓名,并在相应位置注明“请求不公布姓名”字样,发明人也不得再请求重新公布其姓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希望不公布其姓名的,应当提交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声明,并且需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前提交。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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