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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章

2021-09-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章,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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