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成功的做法: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对终局裁决以外的普通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当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