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一、拐卖儿童案中的嫌疑人有辩护权吗?
嫌疑人有辩护权,况且,法院没有宣判之前,当事人也只是犯罪嫌疑人。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都推定为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决非罪犯。在罪犯未被正式定罪之前,犯罪嫌疑人还是公民,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辩护。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3)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4)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5)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6)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7)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到现在为止,拐卖儿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还是非常猖獗的,人贩子拐卖儿童的犯罪手段也花样百出,监护人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稍不留意就可能给人贩子可乘之机,孩子被拐卖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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