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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卖后对员工的补偿是怎么样的?

2021-03-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公司被卖不影响员工权益,原劳动合同仍有效。若新公司无理由解雇员工,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

法律分析

公司被卖一般是无需赔偿员工的。如果公司被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无法要求赔偿;

如果新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公司转卖后员工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

公司转卖后,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公司在转卖前会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尽可能提前告知员工转卖的情况。其次,转卖完成后,新的公司会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价值,并根据员工的贡献和岗位需求进行岗位安排。对于被调整或解雇的员工,通常会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如解雇补偿金、福利延续或转移、培训和再就业支持等。此外,新公司也会尽力保留原有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总体而言,公司转卖后,员工的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旨在平衡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确保员工得到公平对待。

结语

公司转卖后,员工的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且新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员工无法要求赔偿;而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依法获得双倍赔偿。因此,公司转卖后,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合理提供经济补偿和其他支持措施,以平衡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确保员工得到公平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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