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是由设区的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以及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受伤职工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专业的部门为受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进而确定工伤伤残等级。
一、工伤该怎么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鉴定,鉴定出来后才知道工伤受伤的情况,然后依法申请足够的赔偿,让自己的工伤有经济上的补助。
三、工伤属于哪个部门管
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工伤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管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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