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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怎么定论?

2020-07-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人身侵害或者伤害;

2、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行为人违背他人的真实意愿,用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使被害人无法反抗的情形,构成强奸罪;

4、行为人对被害人施以恐吓、威胁等进行精神上的强制,逼迫被害人与自己发生性行为;

5、利用其它手段,使被害人不知抗拒或者无法抗拒,来达到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目的的情形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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