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 产假 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根据最新规定, 结婚 、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外,增加 婚假 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 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 工资 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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