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公司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侵权,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侵权,由公司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公司属于法人中的营利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侵权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如下: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2、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3、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如罚款、行政处罚等;
4、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比如公司被罚款,法定代表人被判相应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的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原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