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那么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法院会根据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强制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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