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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允许某些情况下的违建不拆除

2020-09-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违建可不拆除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建设的违建,可以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处罚款。若改正无法消除影响,则限期拆除,拆除困难的可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法律分析

三种不用拆除的违建是: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不拆;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可不拆;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可不拆。有几种情况的违建可以不用拆除的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合法化特定违建:灵活对待城市建设规范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面临着大量的违建问题。然而,对于特定情况下的违建,我们可以考虑灵活对待城市建设规范,以达到合法化的目的。这并不意味着放任违法行为,而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对于历史悠久的建筑、文化遗产或者特殊功能建筑,我们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整改,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范的范畴,保护其独特的价值。这种灵活对待城市建设规范的做法,可以在维护城市发展的同时,兼顾历史、文化和社会需求,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灵活对待城市建设规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决违建问题。对于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无法拆除或拆除影响安全的违建,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城市建设中,我们应综合考虑历史、文化和社会需求,通过合理规划和整改,保护特殊建筑的价值。这种灵活处理城市建设规范的做法,有助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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