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要扣所得税吗
员工离职获得经济补偿金满足条件的也要扣除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员工离职获得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应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倘若经济补偿金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税费都是由原公司代扣的。
二、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在下列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动提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以及因单位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可以放弃吗
能。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
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协议书有效(不考虑欺诈,胁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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