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财政局排第一位,人保局在我们这边应该是排第四。交通应该排在人力的前面。各地方稍稍有些区别。一般人保局基本上不是垫底的,处于中间地带吧。一个管人,一个管钱。都是不错的单位。但从长远考虑来讲还是财政局比较好一些。目前整面临着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原来的国家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合并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各级政府都在进行改革。就涉及到人员的分配和分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