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刑事拘留不等于有罪。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公民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并不能说明已经犯了罪,只是被怀疑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强制关押起来,与外界隔离接受调查。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所以,被刑事拘留的公民只是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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