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假冒专利罪的管辖法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城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所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者舍友,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受理,上诉后三类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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