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权和登记的抵押权并存时登记时间在前的优先清偿。质权和抵押权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们都是担保物权,并且有登记与无登记的抵押权又有效力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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