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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2021-05-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儿童监护人的具体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顺序担任;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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