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当地去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根据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是,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大一岁,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当地去年年度员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当地去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被扶养人不到十八周岁的,则计算到十八周岁,超六十周岁的,每大一岁则少一年;超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以及别的赔偿项目,比如在医院治疗的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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