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2020-04-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等。结婚程序有哪些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2、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书。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4、当事人的离婚证、离婚证明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去本人或者对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1、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再婚离婚需要带什么

1、再婚离婚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