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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

2021-07-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机构。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及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及争议解决途径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哪个法院或仲裁机构具有审理权,并探讨解决争议的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通常由劳动争议发生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而争议解决途径包括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诉讼是通过法院审理,由法官作出裁决;仲裁则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由仲裁员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途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管辖权规定,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管辖权规定,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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