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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2020-12-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失业原因为本人原因,那么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未来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什么条件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

1、具有缴纳失业保险金地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3.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① 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

② 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③ 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就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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