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卡丢了能补办。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疗保险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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