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证明赠与的财产是用于结婚的,而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时,赠与方就可以主张这些赠与财产的返还。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中,这些证据的形成、收集是存在一定困难的,往往会受到情感、面子问题、传统观念的束缚影响而不能制作、保留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赠与合同未公证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无需公证也有效,只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慈善捐赠后能撤销吗?
慈善捐赠后不能撤销。
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对赠与合同具有任意撤销权,但慈善捐赠属于特殊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是不可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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