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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的话有哪些条件

2021-11-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1、女方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拿着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据去被告方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后,会下发立案通知书和传票,原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哺乳期离婚的话女方有什么权益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是因为男方过错导致的离婚,女方可以请求赔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哺乳期女方可否起诉离婚

1、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否可以判决离婚则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哺乳期内,除确有必要受理外,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女方则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且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如果男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是可以获得赔偿的: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如果男方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综上,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归于母亲,但母亲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与母亲生活的,抚养权由父亲承担。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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