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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过户子女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2023-04-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婚前父母过户房子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父母过户房子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一方父母在婚前过户房子时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或者夫妻双方之间存在相关且明确的书面约定,房子才可能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二、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看购房资金的来源。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1、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情形

1、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一方婚前财产,那该房屋仍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只是财产形式发生变更。依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后共同生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离婚时农村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建造,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由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偿还。这样的房子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婚前收入不是婚后共同收入,只能判给婚前一方。

但由于建房所欠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返还的,得到房屋的一方应当赔偿房价的一半。

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而建造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共同居住。这类房屋被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设。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平等分割。

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财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财产婚后未明确交给夫妻双方。结婚后,男女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住在一起,没有分家分产;婚前存在的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原父母一方的财产婚后未明确给予夫妻双方的,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者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婚后,家庭建造或者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可以分割夫妻财产的部分;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个家庭成员应该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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