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有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情形,才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叔叔名下,未形成收养关系的应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