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交换双方按照各自房产的评估价格计算交纳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由卖房者缴纳。
3、出卖方:营业税及其附加约2.55%,满5年免,不满5年全额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收入1%,满5年且家庭生活用房免。
5、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6、购买方:契税首套房1.5%。
7、公告费:100元
8、房产登记费(过户费):1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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