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变化时,可以随时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或满足法定情形。共同生活方出现伤残、严重疾病、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虐待孩子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孩子愿意与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或其他正当理由都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致使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可在任何时间内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首先由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变更判决,但是要上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发生法定情形时变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的:
1、因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
2、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虐待孩子或不尽抚养义务;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拓展延伸
如何在离婚后成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首先,您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法律程序、权利和程序的详细指导。此外,您应该收集证据,以证明您有能力提供孩子所需的稳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包括住房、教育和日常照顾。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也是重要的。法庭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展示您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最后,要有耐心和坚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能需要时间和努力。记住,始终以孩子的福祉为重,与前配偶就孩子的事务保持合作和理性的态度。
结语
离婚后,双方或一方的情况可能导致抚养能力发生变化,可随时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申请法院变更判决,需提供相应证据或满足法定情形。对孩子共同生活方的情况包括伤残、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愿随有抚养能力者生活、其他正当理由。争取抚养权是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收集证据证明能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与前配偶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以孩子的福祉为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