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