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偶尔的吵架打闹如果达到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也是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夫妻打闹行为轻微而且未到到家暴的严重程度,那法院就不会认定为家庭暴力。根据我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暴行为需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所以,夫妻偶尔吵架打闹如果符合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并且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就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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