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进行,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由对方赔偿。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
2、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3、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4、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等费用。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时间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国家机关的标准确定。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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