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法律依据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可以解除;,2.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熟的可以解除;,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解除;,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或批准占用的可以解除;,5.全部承包地严重破坏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6.承包方死亡户内无人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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