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许可人想要变更或延续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延续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