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缴纳方式:
1、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
2、待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一、上诉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上诉一般都是直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需要自己交钱的,但并不是说,最终这个费用就一定由自己承担,这个要考虑到胜诉方。(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二、法院诉讼费在哪里交
法院诉讼费用缴纳给法院,法院会提供相应的账号,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或者自己去法院窗口缴纳。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先预交诉讼费,法院收到诉讼费才会立案,等到法院做出判决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具有特殊的法定情形,也可以申请先立案,缓交诉讼费。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对不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不应准予免交、减交或者缓交。
诉讼费收取的程序如下:
1、由立案法官对立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7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或者到法院内指定的窗口缴纳;
3、当事人持银行缴费回单到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若当事人没有在7日内缴费,法院将发出诉讼费缴纳情况查询通知,核实后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起诉地点在原告还是在被告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另有规定,如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流程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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