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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不签合同有赔偿吗

2020-04-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不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立合并,原劳动合同仍有效,合并后的公司应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权利义务。若合并后的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变更。若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劳动报酬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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