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有企业滥用职权量刑标准,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

2022-09-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国有企业滥用职权量刑标准

国有企业滥用职权量刑标准根据《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行为人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二、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

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