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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人责任怎么认定

2022-10-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电瓶车撞人责任怎么认定

以下是对电瓶车撞人怎么区分责任的问题的回答: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电瓶车撞人骨折要赔多少

肇事司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要根据损失情况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有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三、电瓶车撞人骨折了

逃逸并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电瓶车撞人逃逸骨折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电瓶车撞人要500块钱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实际的治疗费用赔偿。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赔偿金额。4.残疾器具辅助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5.护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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