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和分立的责任承担:合并后的公司承继责任,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注销后的法人资格消灭,未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72条和173条,合并应签订协议、编制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期限为30至45日。
法律分析
若是公司合并,则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若是公司分立,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因为其他原因注销,则法人资格消灭,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拓展延伸
注销公司后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风险评估
注销公司后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风险评估涉及到注销公司后可能出现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在注销公司后,法律责任的归属可能会引发争议,特别是涉及到未了结的合同、债务、税务等方面。此时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责任分析,包括对公司内部人员、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评估。同时,也需要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如追偿风险、法律纠纷风险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应对。综上所述,注销公司后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风险评估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责任由合并后的公司或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而注销公司后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风险评估则需要对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应对。这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