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诈骗罪从轻判决。诈骗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相对于诈骗既遂,诈骗未遂犯,只要参与了诈骗犯罪,即使未取得钱财,只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也属于诈骗,只不过可以比照诈骗罪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它们的共同点: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属于未完成犯罪状态。
它们的不同在于: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判几年
犯罪未遂不是一个罪名,它是一种犯罪终止的形态,构成犯罪未遂的,不能说判几年的,只能说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于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犯罪未遂的,需要判处几年,是需要根据具体的罪名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是犯罪的两种停止形态,一旦发生了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的情况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终止,不能再继续达到既遂或中止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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