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是这样计算:第一步,把工资的数目,乘0.3(百分之三十就是0.3)得出一个数,这个数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第二步,用工资数目减去第一步得出的那个数(就是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那个数),这样,就得到工资被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后得到的数目。如此看,如果简捷计算,可以把工资数目直接乘0.7(百分之七十),得出数目,就是工资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后,得到的工资剩余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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